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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入账的说明
2016年12月09日 00:00    暂无
汇报人: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已到帐,因国家社科规划办2016年10月17-19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工作会议,修订出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原有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将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规定间接费用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国家社科规划办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细则。因管理细则制订完善需要一段时间,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开展相关研究,经与财务处协调,现将上述项目经费暂按直接费用70%,设置独立经费帐户(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项目经费信息,其中“财务账号”即为该项目经费报账的财务编号),可先行使用;间接费用按30%设置经费总户,待学校经费管理细则出台后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联系社科处办公室:25559879/2158。

社科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