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
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 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24日。
三、 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
四、 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24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社科处计划科,电子版以“河南大学+姓名”的形式发送至8907@henu.edu.cn邮箱;
联系电话:65903643,2156
社科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