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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清理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6年11月09日 00:00    暂无
汇报人:

关于清理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声誉,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理范围

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单附后)。

二、 截止时限

凡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须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完整的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

三、 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鉴定成果

《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2份,最终研究成果4套(其中3套匿名)以及结项成果电子版

(二)申请免于鉴定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

2.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吸收(以正式文件为准);

3.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类成果公开发表在全国性有重要影响的权威学术理论报刊(CSSCI)3篇(含3篇)以上;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申请免于鉴定项目须提供:《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2份,符合免鉴定条件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四、 相关措施

(一)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学校社科处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结项。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王丽 曹海涛

联系电话:25551957/2156

电子邮箱:8907@henu.edu.cn

社 科 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