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学校启动第一批“河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资助周期为5年,实行“3+2”的考核模式。目前,此项目已实施三年,为确保资助项目有续、高效运行,现对该批次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类别支持项目均须由项目主持人填写中期考核表,对2014年7月以来的科研业绩进行总结,学校社科处在中期考核表的基础上,召开专门考核会议,对各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业绩进行评审。考核会议确定的考核等级是学校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奖惩的依据。
二、考核标准
(一)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资助期内科研成绩满足以下6个条件中的2条,考核为合格;满足3条,考核为优秀。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期结项,且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者;或资助期内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出版学术著作1部;
3、至少在 C类期刊发表论文6篇;
4、获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以上或获得厅级成果奖特等奖;
5、获得省级人才支持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包括: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年度人物、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百优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四个一批”人才等;
6、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提交的决策建议被省级以上领导指示或机构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做过专题宣讲。
(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合格:
⑴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⑵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4篇;
⑶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优秀:
⑴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发表C类期刊论文4篇;
⑵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发表C类期刊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⑶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获得省级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厅级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三)新兴交叉及特色学科培育资金
1、满足以下条件一条者,为合格:
⑴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⑵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3篇;
⑶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2、满足以下条件两条者,为优秀:
⑴按期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⑵资助期内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⑶出版学术著作1部;
⑷至少在 C类期刊发表论文4篇;
⑸获得省级人才支持计划;
⑹且获得省级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厅级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⑺在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青年科研人才种子基金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合格:
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⑵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2篇;
⑶资助期内发表C类期刊论文1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优秀:
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发表C类期刊论文2篇;
⑵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三、奖惩与淘汰
1、考核优秀者,学校追加一定经费作为奖励。
2、考核合格者,继续资助到期满。
3、考核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人文社科类)中期考核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考核报告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中期考核报告书》中所列各类科研成果的复印件1套,要求软皮装订。
3、《中期考核汇总表》1份。
为方便审核,《中期考核报告书》的编排顺序须与《中期考核汇总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4、与纸质申报材料对应的电子版(《中期考核报告书》及《中期考核汇总表》)发送至8907@henu.edu.cn。
(二)报送时间与地点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时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报送社科处计划科(金明综合办公楼553房间)。
社科处咨询电话:25551957,或内线2156。
联系人:王 丽 曹海涛
河南大学社科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