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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组织河南社科名家评选的通知
2018年07月30日 10:26    
汇报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17〕8号)精神,打造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原品牌,按照2018年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安排,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拟共同组织河南社科名家评选,并资助编纂《河南社科名家文库》。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评选一批代表河南社科理论界最高水平的大家名家,更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支撑。

二、评选对象

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正高职称,人事关系在我省的在职专家学者。

三、评选名额

2018年度拟评选10人。

四、参选条件

河南社科名家参选人员,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必须具有深邃的学术眼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精深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的研究成果和较高学术威望,学术成就突出。

参选人员至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或重要成员。

2.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获得以下奖项之一: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限哲学社会科学方面);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全国性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学术成果获省部级社科奖一等奖一项(含)以上。

4.获得以下人才称号之一: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

5.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在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6.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

五、评选机构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承担河南社科名家评选办公室职能。

六、推荐方式

1.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省辖市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辖区内(不含高等学校)的候选人;有关省直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省社科联负责从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中推荐候选人;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处负责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2.各单位要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推荐的候选人须符合参选条件;要充分考虑学科合理分布,注重学科优长,避免集中在某些学科;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具有广泛认知度和影响力的领军人物报送上来。

3.各单位请于9月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申报材料、本单位《推荐候选人汇总登记表》(见附件2)。个人申报材料须包括:《河南社科名家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正高职称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符合参选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评选办公室。《河南社科名家申报评审表》、《推荐候选人汇总登记表》的电子版请在大河网自行下载。

七、评选程序

1.评选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按照“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3.审定结果公示,异议受理。

4.对入选的河南社科名家,将其代表性学术研究成果汇编成册,每人一卷,组成《河南社科名家文库》,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共同资助出版,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王丽、曹海涛

电话:25551957或2156(内线)

推荐材料报送至河南大学综合办公楼553室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管理科。

河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