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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申报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2019年01月04日 11:54    
汇报人:

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根据《河南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河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的统一部署,通过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学校决定实施“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人原则上应主持过2个以上国家级项目。

(三)申报人研究方向相对集中,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和重要的学术影响力。

(四)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基本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组织实施

(一)重大培育项目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重大项目培育周期为3年。

(四)培育满2年,将对项目进展进行中期考核。项目负责人提交《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中期考核表》,考核基本要求为: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期刊论文4篇,或发表SSCI三区以上、A&HCI、新华文摘全文转载、A类期刊论文1篇,或SSCI四区、B类期刊论文2篇。

(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以同一或相关选题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视为直接结项。

(六)重大培育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须注明“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字样,未标注的,将不能作为中期考核成果使用。

(七)在培育期内,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因重大疾病、调离岗位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文社科研究院提出报告,经核准后停止培育。

三、经费管理

(一)重大项目培育经费总额为30万元,每年10万元。两年中期考核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将停止培育。

(二)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如下:《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10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申请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

(三)报送地点:新校区综合办公楼553室。


   联系人:曹海涛 王艳华 2156/2555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