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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2月21日 17:31    
汇报人:

校有关单位:

   接相关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请见附件)。

三、评审推荐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成果申报限额 30 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在校内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需要填写《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请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在3月15号之前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二)2019年3月16日—20日人文社科研究院将通过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统一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6 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河南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 6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质和电子资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电话:2155(内)/25551959(外)

联系人:丁老师 张老师

地址:新区行政楼555室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