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0:52    
汇报人: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科研工作总结、核算和奖励工作,同时也为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做好准备,拟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核算将按照《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人文社科)》(校发[2018]36号)执行;2017年度及以前漏报补报成果仍按原奖励办法执行。

二、统计成果范围

1.成果统计范围为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底)我校在编教职员工与离退休人员发表、出版且署名单位为河南大学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2.往年延报、漏报、错报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三、统计时间安排

1.成果录入登记截止时间:

截止到2019年12月11日。请教职工务必于2019年12月11日前完成本人的成果登记,并核实、完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本人信息(非常重要)。

2.成果审核时间节点:

科研管理系统将于12月11日18点关闭教师录入权限。院系论文、著作类成果由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审核时间截止为12月16日18点,届时科研管理系统将关闭科研秘书录入审核权限。

系统关闭后,科研秘书经由系统打印出本单位年度成果汇总表,张贴于本单位公告栏公开展示。未在本单位公开展示的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研究院将不予受理审核。

院系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申报单位提交C级以上奖励级别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SSCI、A&HCI检索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著作类成果的原件,方便学校核查。院系材料提交截止到12月23日。

人文社科研究院审核、复审工作截止到2020年1月1号,届时本年度科研核算工作结束。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准备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登记、统计工作。逾期未被受理的院系,其单位科研考核统计延迟至下一年度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本年度成果的审核工作,因弄虚作假引发不良影响,学校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成果统计数据是我校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的基本依据,关涉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员工做好本年度成果登记工作。

1.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1)论文著作类成果录入时请严格按照科研管理系统统计模块如实录入。新进人员与校内岗位变动人员信息增补、用户名和登录密码遗忘等事项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

(2)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成果获奖等信息均由人文社科研究院录入,请老师们登录查看,有遗漏或异议请及时联系人文社科研究院。本年度论文著作类成果信息请老师们自行录入,院系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3)登记的成果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发表或者收录。往年漏报、补报成果在录入系统时请备注说明,并请各相关学院汇总报送时单独报送。本年度未录入成果信息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4)外网访问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请到网络中心开通VPN帐号,即可正常访问系统。

2.请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科研人员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个人的成果登记情况。“机构通过”为各学院审核通过,等待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院)的最终核定;“学校通过”为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院)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统计。

五、数据统计整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各单位科研秘书如实填写社科成果汇总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kfxiang@126.com,经人文社科院确认无误后,将相关纸质文件(附件1-4)提请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9年12月23日前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成果核算电子数据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各科研统计单位在完成本单位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后,人文社科研究院对各院系单位的统计成果随机抽查。

人文社科研究院将严格按照系统所载数据,结合《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人文社科)》(校发[2018]36号)分值标准进行科研核算。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2155/25551959

邮箱:kfxi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