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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部分未结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08:27    
汇报人: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严肃学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对 2017 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开展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 2016 年以前(含)立项至 2020 年底没有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以后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材料,课题主持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有经费资助的课题依规追缴资助经费。

二、2017 年度立项未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延期结项的,务必于 2021 年度完成结项。逾期不结项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按规定追缴资助经费,主持人及所在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各相关课题承担单位(部门)协助做好 2016 年及以前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撤项及后续工作,督促获准延期至 2021 年结项的2017 年度课题主持人积极做好结项准备。

四、省教科规划办今后每年都将对逾期未结项的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进行清理处理。

联系电话:0371-65900037、6590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