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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2023年04月19日 10:50    
汇报人:

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校实际情况,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 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 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 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 已获得2022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已经开通,申请人可以通过此系统进行申报。

登陆网址:http://skcgj.haedu.gov.cn/

(一)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3年5月4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出版合同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二)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成果。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复印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原件;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复印件。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到成果办公室,报送时间为58日至5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371—25551959

联系人:张若翔 赵稀珍

地址: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440室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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