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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开展河南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2日 10:38    
汇报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更好满足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需要,提高文化产业相关政策规划制定、文化产业项目评审等环节的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文化产业发展指导中的智库作用,按照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河南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省文化产业专家库建设以及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按照相关工作需要,文化产业专家主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遴选推荐。

1.单位类别主要指专家所属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文化企事业单位等;

2.产业领域主要指专家擅长的产业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以上产业划分参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

3.专业特长主要指专家的研究方向或从业经历,包括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法规、信息技术、产业规划、投资运营、项目建设、市场运营、品牌管理等。

二、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2.长期从事于文化产业相关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及以上;

4.党政机关单位专家应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熟悉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及政策;

5.文化企事业单位专家应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投资、管理、技术、创意等实际业务经验;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8.本人愿意参与相关工作,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工作。能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9.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特别优秀的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参与研究和拟订我省文化产业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规划战略等;

2.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及验收等工作;

3.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发挥咨询、顾问和参谋的作用;

4.参与文化产业相关交流与合作活动;

5.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文化产业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专家入库采取推荐、评审方式,各单位报送推荐的专家经综合评审无异议后进入专家库。文化产业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对年龄已满65周岁的或因工作原因、身体健康原因等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由本人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后可调整出专家库。对不再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不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或有失职行为等情形的,将调整出库。专家库将根据空缺情况适时补充专家成员。

五、推荐要求

1.严格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遴选推荐行业专家作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征集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人员,对拟推荐人的专业水平、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专家候选人要诚实守信,认真填报资料,切实对申报信息准确性负责。

2.推荐名额省管高等院校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个。

3.材料报送

(1)《河南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3份(见附件,所在单位意见盖院系公章,推荐单位意见由人文社科研究院统一盖章),后附学历学位证明、职称和职业资格证明、取得奖励和成果证明复印件(1套)。

(2)汇总表1份(盖院系公章)经所在单位盖章、汇总后,于9231700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苑餐厅三楼行政服务大厅3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朱老师  22666159(龙子湖校区)  

          陈老师       22666155(金明校区)

邮 箱:2156@henu.edu.cn


附件:《河南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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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