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民法方法论
报 告 人:黄茂荣教授 台湾大学法学院
报告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1:00
报告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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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荣教授,男,台湾嘉义县人。1944年1月11日生。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华盛顿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75年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为专任教授、财经法制研究中心主任;1992年2月至1995年1月曾借调至“公平交易委员会”担任第一届委员三年。2008年出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曾兼任世界税法协会理事、台湾财团法人民法基金会理事、台湾民法研究修正委员会委员,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民法、财经法、公平法、税法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