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55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部署和河南省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数据采集需要,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文社科类相关科研信息统计由社科处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由于填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准确上报,高质量的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对所填报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核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次数据统计,各有关单位填报有关纸质文档(详见附件),所有信息填报起止时间为2015.1.1-2015.12.31。由社科处统一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有关信息。
三、单位负责人需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在纸质文档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及信息的填报,由单位科研秘书将纸质文档报送至社科处(金明校区新行政楼54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处信箱(skc@henu.edu.cn)。
联 系 人:杨 波 陈世强
电 话:25559879(外线) 2158(内线)
电子信箱:skc@henu.edu.cn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