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拟于2016年10月对文科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建设周期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评目的
通过检查评估,总结各科研机构建设周期内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情况,为学校新一轮科研机构的调整、遴选提供参考;促进相关科研机构进一步凝练学术方向,提升研究水平,支撑学科发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团队建设、研究方向设置及相应成果、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科研保障措施、经费使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方面。
三、考评程序与方式
1.各研究机构自评总结。
请各研究机构按照《河南大学文科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周期自评表》中的相关内容,对本机构建设周期内的各项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提交自评总结报告。
科研绩效应参照《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评分标准,按附表格式列出清单,成果起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2016年9月30日。
2.社科处验证、核算研究所自评科研绩效情况。
3.集中汇报。学校成立专家组,集中听取各研究所建设和运行情况汇报。专家组根据汇报及各研究所的自评材料给出定性评分。
4.根据核算后的科研绩效积分及专家定性评分,对各科研机构进行综合考评排名,并将排名作为下一建设周期机构遴选的参考。
四、具体安排及要求
1.2016年9月30日-10月15日为自评总结阶段。
2.请各研究机构提交《河南大学文科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建设周期自评表》(见附件)和《河南大学文科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建设周期绩效自评情况表》材料各一式1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于2016年10月17日当日报社科处440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kyjg2016@henu.edu.cn。
关于科研成果的审验:论文请从期刊网上下载电子文档,并按纸质材料序号编号,打包发送到上述邮箱即可,项目、获奖证书等在社科处有备案的不用提交原件,著作类需交成果原件,验后退回。
3.各研究所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用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065 23259659
邮箱:kyjg2016@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3.《河南大学文科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建设周期自评表》
4.《河南大学文科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第二建设周期绩效自评情况表》
社科处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