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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2月19日 09:00    
汇报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规划办将对2021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3日(周三)前将结项材料报送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316办公室(教苑餐厅3楼)/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7办公室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一、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

2.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5篇(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有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最终成果为专著:15万字以上。

二、项目最终成果的装订要求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将成果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目录、摘要、正文;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要将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论文复印、装订成册;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装订成册。

以上最终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

三、结项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

(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成果简介,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3)最终成果4套(1份实名、3份匿名);

(4)文本复制检测报告1份(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站的公章,研究成果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

2. 电子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其中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电子版须为word版)+《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

注: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在封面左上方注明:2021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

凡公开发表的文章均须注明: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 0371-22666155(金明校区)

             王老师 0371-22666159(龙子湖校区)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