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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规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机构(基地)经费使用的通知
2016年09月14日 00:00    暂无
汇报人:

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各校级文科重点研究所: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为规范“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科研机构(文科)”的经费使用,保证各项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与民主,将各项经费合理、有效地应用于科研机构建设和学术研究,促进各重点研究机构又好又快发展,各重点科研机构在填写《河南大学报销单据标签》时,“验收人”处必须由所在基地主任或所长签名,并加盖本机构公章(有公章者必须加盖);如果“经手人”为基地主任或所长本人,则必须由所在重点科研机构(文科)登记在册的另一成员在“验收人”处签名并加盖公章(有公章者必须加盖)。

社科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