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五类专项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请点击查阅: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简称就业专项)申报公告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简称考试专项)申报公告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简称终身专项)申报公告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简称研究生专项)申报公告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公告
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申报要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围绕引领和服务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建好国家老年大学、加强学习型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国家数字大学等战略任务开展研究,突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数据支撑,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研究生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重点资助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与实践问题研究,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资助类别在括号中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
终身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研究生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法治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主要面向对象及职称、学位等要求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专项。
五、申报要求
1.专项申报不限额。
2. 研究期限及成果要求(五类专项要求略有不同,请留意)
4.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本年度专项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我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 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请申请人登录平台完成填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2025年5月16日(周五)中午12时前,将《申报书》3份、《活页》1份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办公室,社科院将组织专家提修改意见。
(2)申报人须于5月22日(周四)中午12时前报送《申请书》2份(其中一份不装订,盖章后带回扫描上传系统)和《活页》5份至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办(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办公室)。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2. 5月22日17:00前各单位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
3.我校审核时间为5月26日早8点-27日晚18点,请申报人及时在系统里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审核。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及中小学请先咨询本省教育规划办(省级教育规划办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666159
河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