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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申报第三批河南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2019年06月04日 15:51    
汇报人: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第三批河南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才支持计划类别

本批次人才支持计划包括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和种子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三个类别。

以上三类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周期为五年,第三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资助。申报人员须为我校在职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申报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

2.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发表论文8篇以上;或发表C类期刊论文5篇,其中含A类期刊论文1篇或B类期刊论文2篇。

3.以下条件具备两条:

第一,近五年,出版学术专著1部;

第二,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第三,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1项;

第四,近五年,获省级人才计划1项。省级人才计划包括: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年度人物、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百优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四个一批”人才等;

第五,近五年,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机构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做专题宣讲。

(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发表C类期刊3篇,其中含A类期刊论文1篇或B类期刊论文2篇。

3.以下条件具备一条:

第一,近五年,出版学术专著1部;

第二,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第三,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1项;

第四,近五年,获省级人才计划1项。省级人才计划包括: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年度人物、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百优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四个一批”人才等。

第五,近五年,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机构采用,或在厅级以上媒体做专题宣讲。

(三)种子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

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下同),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以下条件具备一条:

第一,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第二,近五年,出版学术专著 1部;

第三,近五年,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第四,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1项;

第五,近五年,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研究成果被厅级以上领导指示或机构采用,或在厅级以上媒体做专题宣讲。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人文社科类)申报书》一式8份。

2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提供的支撑材料需按照申报书内容填写顺序排列,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

3.《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与地点

材料报送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下午17点,逾期不予以受理。

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金明综合办公楼553房间),不接受个人报送,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


联 系 人:曹海涛  王艳华

联系电话:25551957(外线)或2156(内线)。

河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