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顺利结项,人文社科研究院拟聘请资深结项评审专家,对我校临期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预评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以提高项目结项优秀率,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完成后,主持人需在申请结项前两个月,向人文社科研究院提交研究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人文社科研究院根据项目所属学科,聘请相关专家预审把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吸收专家意见,对成果文本修改完善,并将改定稿提交人文社科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将再次提请专家审阅,达到结项要求,批准进入结项流程;不符合结项要求,需继续修改完善,暂缓提交结项。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