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试行)》,第七届(202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一)参评成果包括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结项的研究报告(包括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研报告等),应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对决策有参考价值。
(二)参评成果应当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出版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发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发表时间为准,被采纳应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领导批示、决策采用的时间为准,结项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结项时间为准。
(三)已获其他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成果,已在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已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均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奖项设置
省发展研究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本届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
注:此次奖项申报为限项申报,河南大学申报指标为35项。
三、评奖标准
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成果的决策咨询价值、创新程度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重大参考价值。
二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较大参考价值。
三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新意,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四、报送流程
(一)申报条件
1. 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不能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经全体主要完成人同意后,共同具名申报,主要完成人数量一般不超过7人。各主要完成人应对申报成果的署名排序无异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须在省内。
2. 每人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项成果,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1项。每项成果只能申报1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
3. 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奖。编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专业职称且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除外,但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指标限额(35项)的20%。
4、为突出成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指标限额(35项)的 30% 。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表》纸质版5份,以及电子版。
(2)《个人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纸质版5份,以及本人签字电子版。
(3)研究成果纸质版5份,以及PDF版文件 (仅包括题目和正文,须隐去所有能反映成果各主要完成人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的内容,如有泄露,一经查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4)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5份,以及PDF版文件(相关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报纸发表成果须提供报头、所在版面;
2、期刊发表成果须提供期刊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3、著作出版成果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编撰人员名单页、目录页;
4、课题类成果须提供结项证明及专家鉴定意见;
5、被决策采用的成果须说明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的全过程;
6、获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须提供批示复印件或证明(U盘拷贝,不得网上直接报送)。
(5)《第七届(202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院系公章),以及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省发展研究奖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由院系单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成果办公室,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21-23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成果原件在评审完毕后予以退还。
报送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室
联系人:张若翔、赵稀珍
联系电话:25551959
邮箱:sheke555@126.com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