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优秀学者资助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及之后批准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优秀学者资助项目。
二、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结项受理材料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和优秀学者资助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5份,经费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1套(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包括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其中,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二)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总结报告》(见附件2)5份,经费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2. 证明材料原件1套(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包括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其中,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三)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复印件5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见附件3)5份,经费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3. 证明材料原件1套(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包括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其中,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以上项目、人才、团队研究或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项目负责人签字,否则教育厅按撤项处理。
四、逾期未结项清理办法
(一)研究期满或逾期未结项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未按时提交或不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全省通报。
(二)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已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三)各高校结项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教育厅将根据撤项数量,同步扣减相关高校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申报名额。
五、报送流程
各单位须于2023年9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结项材料报纸质版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办(金明校区行政楼55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25551957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