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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机构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年06月23日 00:00    暂无
汇报人: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社科〔2013〕858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

法(试行)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

标体系(试行)

3.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

划任务书

4.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年

度报告

5.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

审书

2013年9月16日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目标与建设标准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四章 立项与评审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六章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八章 评估与奖惩

第九章 附 则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教社科〔2012〕15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点研究基地是高等学校集聚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学术高地,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平台,是中原文化传承创新与华夏文化传播的主力阵营,是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采取面向需求、目标管理、动态资助的建设方式。培育并支持一批重点研究基地进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部省共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鼓励高校积极申报其他部委和我省有关部门社科研究基地;鼓励高校培育建设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三级创新平台体系,以高水平的平台建设,带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第三条 依托高校要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凝炼研究方向,突出学术特色,推进协同创新,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发挥育人、创新、集聚和服务高地作用,加快人才驱动、学科驱动、创新驱动、品牌驱动,显著提升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四条 建设目标

(一)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建立知识创新机制,承担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产出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于省内领先,主要研究领域在国内享有较高学术声誉,并力争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应用对策研究针对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建设一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视野开阔、勇于创新的科研团队,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有潜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具有前沿性的科学知识培训,使基地平台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相关研究领域都有重要影响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通过参与制订全省、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举办高水平、有影响的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请进来、走出去”,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库、数据库和专业化信息网络等措施,组织、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提升基地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四)社会服务:通过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深度融合和主动参与,承担重大委托研究课题,面向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和社会服务,形成良性互动,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成为全省知名、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思想智库”和研究咨询服务基地。

(五)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创新组织管理,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突破制约重点研究基地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通过改革评价方式,建立以创新质量和绩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通过创新“政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形成“协同开放、人员流动、竞争创新、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在高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重点研究基地由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建、以高校自建为主。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开展实质性、高水平的深度合作。鼓励跨学科设立重点研究基地。

第六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坚持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其先进性。重点基地建设每四年为一个周期,在检查和评估达标的基础上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对评为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给予经费和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倾斜,对未能通过评估或绩效差的列为培育基地。

第七条 省教育厅是重点研究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二)组织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评审和检查评估,审批重点研究基地的立项、调整和撤销。

(三)指导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安排、拨付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高等学校是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本单位重点研究基地具体建设计划和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组织本单位科研体制改革和重点研究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培育建设校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负责重点研究基地组织机构和人才建设。

(三)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组织和支持基地的重大学术活动。

(四)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重点研究基地工作。

第四章 立项与评审

第九条 重点研究基地必须是隶属高校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不得以学院、系和教研室等教学单位名义申报。申报研究基地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有专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人员。

第十条 申报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重点研究基地发展的总体布局。基地名称应能体现明确的研究方向或更加专门的研究领域,突出战略性、可持续性和特色性。一般不与学科专业相重复,鼓励培育建设以现实需求为导向和新兴交叉研究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二)具有良好的运行基础。基地至少开放运行3年以上,有较好的前期培育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

(三)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原则上主体依托学科应是省级重点学科,或特色鲜明的行业重点学科。一般应具有本领域内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

(四)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区域特色鲜明,面向问题需求,对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原经济区建设作用显著。已取得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社会贡献,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居省内领先或国内前列。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近10年来,主持承担有3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及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10项以上(至少含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10年来,在核心刊物发表本领域代表性学术论文2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6篇CSSCI(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编(独著)出版发行学术著作6部以上。

3、近10年来,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省发展研究奖(二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省教育厅社科成果特等奖4项以上(限前3名)。或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部门多次采纳(同时获以上奖项2项以上)。

4、上述项目、成果、奖励均须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

(五)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围绕基地研究方向,拥有省内外知名的学科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研究方向带头人一般要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学术队伍。正高级人员比例应在30%以上,研究人员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在80%以上。研究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教授职称。

(七)具有开展研究必备的研究场所和办公用房,且相对集中;具有较完善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网络环境保障;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和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八)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浓厚,科研合作紧密,积极开展协同创新。

(九)依托单位已为重点研究基地前期建设培育提供有必要的经费、后勤等条件保障,并有后续的建设经费配套承诺。

(十)基地建设计划和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

第十一条 同一研究人员、项目、成果,各基地不可交叉和重复使用。与申报重点研究基地不相关的项目、成果,不得作为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重点研究基地的立项与评审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其设置的程序和方法是: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审批。学校根据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总体安排和工作进度,符合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经学校遴选推荐,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依托单位应确保申请书的真实、准确、规范,并签署配套经费及保障意见。省教育厅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指导性建设意见,符合全省整体布局和其他要求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坚持标准,择优遴选,提出立项建议名单。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建设。

第十三条 立项建设的重点研究基地,要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经依托单位盖章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作为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考核的依据。

第十四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期一般为4年。重点研究基地每年要定期报送年度建设进展报告。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应严格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实施。研究基地更名或变更主要研究方向要报教育厅批准,调整基地主任,调整基地成员等重要事宜,依托学校须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 重点研究基地实行依托学校领导下的主任(所长)负责制。主任由依托高校校长聘任,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和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聘任副主任、专兼职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筹集并按规定使用经费。

第六章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活动。原则上重点研究基地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高质量专业学术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后一个月内向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八条 依托高校应为重点研究基地优先提供外出学习深造或学术交流的机会,并积极接受国(境)内外学者访问、访学、进修。积极吸收中青年教师参加基地重大项目研究,注意吸收学有所成的留学归国人员参加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招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高校,应给符合招生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安排一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鼓励研究生跨校交流和联合培养。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和依托单位共同投入。省教育厅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基地所在高校按照不低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配套。依托高校每年应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地的运转需要,并将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 重点研究基地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研究、图书资料、网站建设和组织学术会议。其中,用于科研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2/3,建设和运行经费不超过1/3。重点研究基地的日常办公经费由依托高校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十二条 重点研究基地全部经费必须纳入高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核算,单独建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八章 评估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重点研究基地实行绩效优先、择优扶持、动态管理的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以数据信息库为支撑的重点研究基地质量管理和评估信息系统,建立以创新和贡献为主要依据的多元化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以标志性成果为核心,重点考察基地高水平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水平、人才培养以及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协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注重成果的转化、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推行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重点研究基地绩效考评激励机制。每个年度结束时,各重点研究基地依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予以确认或进行综合考评。根据重点研究基地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评估成绩在前20%的重点研究基地,优先给予资助,评估成绩排在后20%的重点研究基地,减少拨款;四年累计成绩排在后10%的,列为培育基地。培育基地中四年累计成绩超过重点研究基地后10%的,列为重点研究基地。培育基地中四年累计成绩在后20%的取消资格。

第二十五条 科研成果署名应能够显示作者为重点研究基地成员,以此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从2013年起,重点研究基地每4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在评估达标的基础上进入新的建设周期。同时受理其他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进行申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英文全称为“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t Universities of Henan”。各重点研究基地通过验收后,对外名称为:“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学院)××研究中心(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各高等学校可据此制定相应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

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标 准

队伍建设

人 员

配 备

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驻所时间各占20分)



职 称

结 构

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30%,15分;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分



学 历

结 构

博士学位占30%,15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0%,15分



主持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类)

重大项目,50分/项,重点项目35分/项,一般项目25分/项,后期资助20分/项



教育部人文

社科项目和其他部委项目

教育部重大项目40分/项,重点项目30分/项,一般项目25分/项,后期资助20分/项,其他专项10分/项;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10分/项



省级人文

社科项目

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25分/项,重点项目15分/项,一般项目10分/项;

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10分/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5分/项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0分/项



横 向

项 目

到账经费达到10万元的项目,5分/项,1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增加2万元,计1分,最高40分



论文著作

论文

权威核心期刊(A\B类)A类权威期刊30分/篇,B类权威期刊25分/篇, 其他CSSCI期刊10分/篇



著作

权威出版社30分/部,其他出版社8分/部



社 会

影 响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0分/篇,摘要1/2以上或1500字以上20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0分/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25分/篇,理论版3000字以上15分/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文摘专版刊登或推介,10分/篇



科研奖励

国家级奖

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分/部;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分/项



省部级奖

省哲学社会社科成果奖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5分/项;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25分/项,三等奖,5分/项;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一等奖25分/项,二等奖10分/项;



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

特等奖15分/项,一等奖5分/项



学 术

荣 誉

长江学者,50分/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0分/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分/人;中原学者,20分/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分/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分/人;省优秀专家10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10分/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分/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分/人;高校科技创新人才,5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5分/人



社会服务

服务决策

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0分/份,研究成果被厅局级单位、大中型企业采纳(有正式公文)或得到有关主要领导批示的,15分/份;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教育厅《资政参考》收录,5 分/篇,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应用类研究报告,2分/篇,最高计6分



服 务

教 学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分/部,获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的,10分/部;

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30分/部,获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10分/部;硕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文,5分/部



社 会

推 广

编辑有资政类活页刊物,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2分/期,最高计24分;

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分/专题;在省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10分/专题,在地市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5分/专题。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讲座,5分/专题



学校支持

经 费

投 入

依托高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地的运转需要,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20分;

另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进行配套,20分



基 础

设 施

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200平米,20分;有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20分;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分。



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等均应为本基地成员承担或发表,且与基地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

2、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3、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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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外文期刊

SSCI、A&HCI收录期刊

权威出版社目录

1. 商务印书馆

2. 中华书局

3. 人民出版社

4.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5. 上海古籍出版社

6. 文物出版社

7. 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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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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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5.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6. 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计划任务书

基 地 名 称:

学 科 领 域:

基地主任及电话:

依托单位(盖章):

河南省教育厅制

2013年9月

内 容 提 要

一、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预期达到的目标

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计划

队伍结构总体规划

主要学术带头人介绍,基地成员名单

吸引和培养中青年人才的措施

三、科研规划(总体及年度)

各研究方向的总体目标任务

科研项目、经费

学术论著

成果获奖

成果转化或采纳情况

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建设规模

建设经费概算

科研用房、图书资料、办公设施等条件

依托单位建设措施(支持经费、政策制度等)

运行方式及管理制度(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等)

附件4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工作年度报告

( 年度)

基 地 名 称:

学 科 领 域:

基地主任及电话:

依托单位(盖章):

河南省教育厅制

2013年9月

内 容 提 要

一、基地工作进展

人才队伍建设(基地成员基本情况、流动变化、人才引进情况等)

科研工作(科研项目、发表论著、成果获奖、研究生培养等)

其他(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

二、管理运行情况

依托单位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的支持

经费使用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三、问题及建议

附件5

河南省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申 请 评 审 书

申报基地名称:

学 科 门 类:

所 在 学 校:

申 请 时 间: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填写《申请评审书》前,请仔细阅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2、《申请评审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数据要有原始凭据,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

3、学科门类按下述一级学科名称填写:(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文献情报学;(19)教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国际问题研究;(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综合研究。其中,二、三级学科名称,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中的学科名称填写。

4、组成类型包括:独立设置的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

5、研究活动类型包括:综合研究;侧重基础研究;侧重应用研究或侧重咨询服务。

6、本表3-1,每个申报基地的科研机构至少填写2个研究方向,即:表3-1-1和表3-1-2,最多可填写3个研究方向,即增加一个表3-1-3:研究方向之三。

7、本表所列经费单位一律为万元。

8、申报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由有关领导签字并由有关部门盖章后,用A4纸复印装订为:申报材料之一《申请评审书》(并按实际页码填写目录),按通知要求如期报送。

9、各种证明附件材料用A4纸复印,按本表各栏的顺序装订为:申报材料之二《申请评审书附件》,并填写目录和页码。

10、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表格脚注。

申报材料之一目录

表1、简况

表2、学术队伍

2-1-1专职人员中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简况

2-1-2专职人员中主要学术带头人情况

2-2-1校内兼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

2-3-1校外(国外)兼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

表3、科学研究

3-1- 研究方向一

3-1-2研究方向二

3-1-3研究方向三

3-2申报机构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3-2-1专职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五年来以来科研项目及经费统计

3-2-2专兼职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在研重点项目

3-3-1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五年以来相关科研成果情况

3-3-1-1专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成果统计数据

3-3-1-2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成果统计数据

3-3-1-3专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获奖情况统计数据

3-3-2专职人员五年来代表性研究成果目录清单

3-3-2-1学术专著、译著和其他著作类成果

3-3-2-2学术性论文类成果

3-3-2-3研究报告类成果

3-3-3申报机构五年来代表性获奖成果

表4、学术交流

4-1申报机构五年来主要学术交流情况

4-1-1举办学术研讨会情况

4-1-2国际合作交流情况

4-1-3申报机构学术刊物情况

表5、人才培训

5-1申报机构现有学科、专业点及培养研究生情况

5-2申报机构设置的重点学科及培养博士生情况

5-3申报机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培养研究生情况

表6、物质条件

6-1办公条件

6-2图书资料情况

6-3申报机构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情况

6-4申报机构公用国际互联网络装备和使用情况

6-5学校未来三配套经费预算

6-6学校图书馆支持基地图书资料建设的具体措施

6-7报机构资料室专职图书馆员简况和做好资料工作的计划

表7、管理工作

7-1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7-2申报机构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情况

7-3申报机构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7-4申报机构的历史沿革、研究基础及建设全国一流研究基地的计划设想

7-5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

7-6学校推荐意见、提供配套经费以及与省教育厅进行共建的意见

1、简况

申请研究基地

机构名称


英文名称


隶属学科门类


隶属二级学科(或相关一级学科)


隶属三级学科(或相关一级学科)


隶属三级学科(或相关一级学科)


组成类型


研究活动类型


成立时间


重新组建时间


负责人

1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三级学

科特长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E-mail地址


负责人

2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三级学科特长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E-mail地址


负责人

3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三级学科特长


顾问或名誉负         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三级或二级学科特长


子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年龄

三级学科学术特长







































注:1、申报综合学科重点研究基地,最多可以填写三个相关一级学科。

2、校长与申报机构第一负责人签订的任聘合同书,作为附件材料报送。

3、超过65岁的学者一般不再担任申报机构负责人,可担任顾问或名誉职务。

4、申报机构一般不应由校外聘任顾问或名誉负责人填报。

2、学术队伍


职称/学位

人数

合计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硕士

博士


2-1

研究机构聘任的专职人员情况

合计









61岁及以上









56-60岁









51-55岁









46-50岁









41-45岁









36-40岁









31-35岁









30岁及以下









子结构名称及人数






































2-2校内兼职人数









2-3校外兼职人数









注:1、申报机构专职、兼职研究人员(除顾问或名誉负责人外)必须是“带课题和经费进所”或由申报机构“给课题和经费进所”的有关课题组聘任人员,须报送:(1)由申报机构第一负责人与其签订的定期聘任合同书,写明所承担的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等。(2)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

2、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表年龄按申报年度年1月1日统计。

2-1-1专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按研究方向顺序填写)

序号

研究方向

姓名

出生年月

获博士学

位年月

专业技

术职务

已招研

究生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注:1、本表每填写1人,须同时报送如下附件:(1)定期聘任合同书,写明所承担的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等。(2)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3)三年来不少于5、6个月的驻所研究证明。

2、表2-1中未能列入本表的专职人员,请在附件材料中详细说明。

2-1-2专职人员中主要学术带头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教育背景    

学历、学位(学校、系科、毕业时间)


外语语种及水平


出国经历

国家/单位/目的/起止时间


学术兼职、学术

荣誉情况


五年来与研究基地有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代表性论文

序号

成果名称

发表刊物名称、时间

署名次序

获奖情况

1





2





3





代表性著作

序号

成果名称

出版社名称、时间

署名次序

获奖情况

1





2





3




















注:1、本表每一申报机构不少于3人填写,最多6人填写。

2、每人填写一份(包括续页),请自行复制本表之一、之二、之三……,每项成果须报送成果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

3、学术兼职指在本专业各类研究会、学会的兼职情况;学术荣誉主要指是否曾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省教育厅社科创新人才、省教育厅社科优秀学者等荣誉。(附相关证明材料)

2-1-2(续)

序号

课题名称

项目来源

批准

经费

计划完成时间

1





2





3





指导研究生情况

入学年月-毕业年月

研究方向

人数

获学位数













本科生以上主讲课题

授课学年

课题名称

学时

授课对象




















注:1、在研项目须同时报送课题立项通知书。

2、指导研究生情况须同时报送有效证明。

2-2-1校内兼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按研究方向顺序填写)

序号

研究方向

姓名

出生年月

学位

职位

所在系所

1







2







3







4







5







6







7







2-3-1校外(国外)兼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按研究方向顺序填写)

序号

研究方向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位

职位

工作单位(国别、机构)

1







2







3







4







5







6
















注:1、本表每填写1人,须同时报送如下附件:(1)定期聘任合同,写明所承担的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聘任者应在合同书中对受聘者驻所研究的时间、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使用等作出承诺。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3)三年来不少于1个月的驻所研究证明。(4)境外访问学者来华文件。

3、科学研究

3-1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和意义

3-1-1研究方向之一名称:

主要学术带头人姓名:

所在博

士点名称


硕士点1名称


硕士点2

名称


硕士点3名称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1000字)

3-1-2研究方向之二名称:

主要学术带头人姓名:

所在博

士点名称


硕士点1名称


硕士点2名称


硕士点3名称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1000字)

3-1-3研究方向之三名称:

主要学术带头人姓名:

所在博

士点名称


硕士点1名称


硕士点2名称


硕士点3名称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1000字)

3-2申报机构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3-2-1专职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五年来科研项目及经费统计

经费

课题


经费合计

年度经费

承担课题数

金额

比例

五年平均经费

20﹡年经费

20年经费

20年经费

20年经费

20年经费

合计










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










省社科

基金项目










教育厅

社科项目










其它部

委社科项目










国际合

作项目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学校社

科项目










外资项目










其它项目










专职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五年人均经费:













注:1、本表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报机构聘任的专职研究人员。

2、以上项目经费需同时报送立项或拨款通知书复印件。

3-2-2专兼职研究人员目前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在研重点项目(最多填15项)

专职研究人员

序号

课题名称

项目来源

承担人

批准

经费

计划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兼职研究人员

10






11






12






13






14






15






注:1、本表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报机构聘任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2、以上项目经费需同时报送立项或拨款通知书复印件。

3-3-1专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五年来相关科研成果情况

3-3-1-1专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成果统计数据

出版

著作

专著:       部

译著:      部   

其他著作:    部

发表

论文

合计:       篇

其中国内刊物:  篇

其中国外刊物:  篇

咨询

报告

提交有关部门:   份

其中政府采纳:  份

其中企事业单位采纳: 份

五年来专职人员人均发表著作、论文:         部、篇/人

3-3-1-2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成果统计数据

出版

著作

专著:       部

译著:      部   

其他著作:    部

发表

论文

合计:       篇

其中国内刊物:  篇

其中国外刊物:  篇

咨询

报告

提交有关部门:   份

其中政府采纳:  份

其中企事业单位采纳: 份

五年来专职人员人均发表著作、论文:         部、篇/人

3-3-1-3专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获奖成果统计数据

专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获奖情况

奖励等级

获奖级别

合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合计






国家级






局厅级






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获奖情况

奖励等级

获奖级别

合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合计






国家级






局厅级






五年来专兼职人员人均发表著作、论文:          部、篇/人












注:1、本表所填写的各类研究成果,必须是被聘任专兼职人员作为第一署名人取得的与申报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成果。

2、本表所填写的各类研究成果数,必须在附件中按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分别报送:(1)出版著作一览表;(2)发表论文一览表;(3)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咨询报告一览表。一览表的内容包括:第一署名人,作者姓名、单位、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题目,出版、发表或提交的单位、时间;(4)研究咨询报告采纳证明。

3-3-2专兼职人员五年来代表性研究成果目录清单

3-3-2-1学术专著、译著和其他著作类成果(最多填写15项)


序号

著作名称

第一作者

出版单位

出版日期

专职研究人员





































兼职研究人员

10





11





12





13





14





15





注:1、本表所填写的每项代表性著作须同时报送成果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

3-3-2-2学术性论文类成果(最多填写15项)


序号

论文名称

第一作者

发表刊物

发表日期

专职研究人员

1





2





3





4





5





6





7





8





9





兼职研究人员

10





11





12





13





14





15





注:1、本表所填写的论文须同时报送刊物目录、成果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

3-3-2-3研究报告类成果(最多填写10项)


序号

研究报告名称

第一作者

采用单位

采用时间

专职研究人员

1





2





3





4





5





兼职研究人员

6





7





8





9





10





注:、本表所填写的研究咨询报告,须同时提交采纳单位证明复印件。

3-3-3申报机构五年来代表性获奖成果(最多填写10项)


序号

获奖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第一作者

奖励名称

奖励等级

专职研究人员

1






2






3






4






5






兼职研究人员

6






7






8






9






10






注:本表所填写的每项代表性获奖成果须为专兼职研究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取得的获奖成果,须同时报送奖励证书复印件。

4、学术交流

4-1申报机构五年来主要学术交流情况

4-1-1举办学术研讨会情况

类别

学术研讨会名称

时间

参加人数

国内主要学术会议

1




2




3




4




5




国际主要学术会议

学术研讨会名称

时间

参加人数

国内

国外

1





2





3





4





5





4-1-2国际合作交流情况(人次)

类别

长期学术交流(6个月以上)

短期学术交流(1个月以上)

派出



来华



4-1-3申报机构学术刊物情况

刊物名称

创刊日期

发行量

是否实行匿名审稿制
















注:1、举办国内学术会议须同时报送会议通知复印件

2、国际学术会议情况须同时报送会议外事批件和会议通知复印件

3、派出和来华国际学术交流情况须同时报送外事批件复印件

4、实行匿名审稿制的刊物须报送有关文件

5、人才培训

5-1申报机构现有学科、专业点及培养研究生情况

学位授予级别

学位、专业名称及批次

毕业研究生数

在读研究生数

硕士







博士







5-2申报机构设置的重点学科及培养研究生情况

级别

重点学科名称、批准部门、评定时间

毕业人数

在读人数

国家级




省级




5-3申报机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培养研究生情况

研究方向

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

姓名

职称

是否博导

培养博士生

培养硕士生

毕业人数

在校

人数

毕业人数

在校人数













































注:培养研究生情况须报送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

6、物质条件

6-1办公条件

机构办公

地址


专用电话

(号码)




专用传真

(号码)


电子邮件

(地址)


网页(地址)


办公室面积(m2


间数


校内专兼职人员用房面积、间数


校外专兼职人员用房面积、间数


其它


机构资料室(m2


间数


6-2图书资料情况

数量

单位

藏书量(册)

报刊拥有量(种)

中文图书

外文图书

中文报刊

外文报刊

学校

图书馆





机构

资料室





机构

资料室

长期订购的主要中文期刊

刊物名称

册数

订阅起止时间




























机构

资料室

长期订购的主要外文期刊

刊物名称

册数

订阅起止时间































6-3申报机构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数

购置日期









































































合计






6-4申报机构公用国际互联网络装备和使用情况

网络名称

终端数

人均终端数



























6-5学校未来三年配套经费预算

序号

经费资料科目

经费配套数额

1



2



3



4



5



6



7



合计


学校财务处长签字:                   财务章

6-6学校图书馆支持基地图书资料建设的具体措施

图书馆馆长签字 图书馆公章

6-7申报机构资料室专职图书馆员简况和做好资料工作的计划


7、管理工作

7-1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2申报机构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情况

科研管理部门名称


负责人1姓名


职务


职称


分工


负责人2姓名


职务


职称


分工


负责人3姓名


职务


职称


分工


负责人4姓名


职务


职称


分工


负责人5姓名


职务


职称


分工


科研管理部门支持该申报机构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具体措施:

负责人签字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7-3申报机构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名称、颁布时间、简要内容)


注:1、本表所填写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必须是学校或申报机构正式发文颁布的规章制度,应与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悖。

2、须同时报送规章制度复印件,否则,不应在本表填写。

7-4申报机构的历史沿革、研究基础及建设全国一流研究基地的计划设想(2000字)

申报机构负责人签字:          申报机构公章

7-5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1500字)

主管校长盖章或签字:

7-6学校推荐意见、提供配套经费以及与省教育厅进行共建的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