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已到帐,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开展相关研究,经与财务处协调,现将上述项目经费暂按直接费用70%,设置独立经费帐户(请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项目经费信息,其中“财务账号”即为该项目经费报账的财务编号,报销时填写在报销单据标签上),可先行使用;间接费用按30%设置经费总户,待学校经费管理细则出台后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联系社科处办公室:25559879/2158。
社科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