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研究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要点。
一、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的开题论证、中期评估、鉴定结项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相关部门全程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上述各环节工作,并督促各项工作按要求开展。
二、开题管理
1.课题一经立项,课题承担单位须督促课题主持人及时进行开题论证,确定课题实施方案,筹备开题活动,并在3个月内举行开题会议。
2.举行开题会议,课题组须填写《重大重点课题开题申请表》,报省规划办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3.举行开题会议,课题组须邀请同行专家参加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校(单位)外专家,重大招标课题不少于3人,重点课题不少于2人。
4.开题会议议程主要应包括:(1)宣读课题《立项通知书》;(2)课题主持人作开题报告;(3)专家评议。
5.开题会议结束后,课题组须于一周内向省教科规划办相关部门提交《开题报告书》(格式文本)和现场照片。
三、中期管理
1.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实行中期评估制度。课题组应根据研究计划确定中期评估时间,填写《重大重点课题中期评估申请表》,报省规划办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课题中期评估须邀请同行专家参加评议,其中校(单位)外专家,重大招标课题不少于3人,重点课题不少于2人。
3.中期评估活动主要应包括:(1)课题主持人作课题研究中期报告;(2)专家评议。
4.中期评估活动结束后,课题组须于一周内向省教科规划办相关部门提交《中期报告书》(格式文本)和现场照片。
四、结项管理
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以上各环节工作应提交的材料均须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六、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过程管理工作由省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室负责。
七、本要点自2020年2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