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
2.系列论文: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5篇(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有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专著:15万字以上。(鉴定前未出版)
注:① 以上基本要求,满足其中一条即符合结项条件,可准备结项。
② 如项目有重要事项需变更,须提前填写变更审批表报送至社科院项目办进行线下审核;
③ 最终鉴定成果名称须与立项名称相同(若提交过变更项目名称且经省社科规划办批准,以变更后的名称为准)。
二、最终成果的装订要求: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将成果胶装成册,顺序为封面、目录、摘要、正文。若研究报告之后附有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中有英文论文,请提供英文文章的原文翻译及检索收录证明。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要将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胶装成册。其中,英文文章还需提供原文翻译及检索收录证明,并与英文原文装订在一起。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胶装成册。
注:①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均须在封面左上方注明:XXXX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②如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阶段性成果(特别是CSSCI期刊、核心期刊)、领导批示、单位采用、报纸等,复印件(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均需放到最终成果后面,并胶状到一起。
③如果成果类别、内容较多,建议在最终成果册中制作目录页。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室
报送内容:
①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A3打印,中缝装订)
②2份成果简介(A3打印,中缝装订(需签名))
③4套胶装的最终成果(含1套实名和3套匿名(须隐去姓名、单位等信息))。
④1份研究报告或专著书稿的复制检测报告(须有查新工作站的盖章,且要求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
2.电子材料报送:
发送邮箱:2156@henu.edu.cn
邮件内容:以上纸质结项材料均需同步提供电子版一份,以个人为单位建立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名+姓名+项目名结项材料”
邮箱主题:学院名+姓名+项目名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要求适用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以及兴文化工程专项“,采用线下结项,达到结项要求即可申请结项。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或要求,本部门将及时更新并通知。
咨询电话:22666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