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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协同创新文件)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2016年06月23日 00:00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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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教科技〔2014〕47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健康发展,有效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奖励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教科技〔2013〕1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协同创新中心,是指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立项建设,并得到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没有得到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根据协同创新中心的使命和目标任务,通过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考评指标体系,对协同创新中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 绩效考评以提升高校科技、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重大使命的履行、重大目标的完成和体制改革的推进为重点,力争在要素共聚、责任共担、资源共享、难题共克、发展共进上有所突破,通过考评有效加强中心运行的过程与目标管理。

第五条 绩效考评的基本原则:坚持目标考评与竞争考评相结合,重点考评与全面考评相结合,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和考评指标。

第七条 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期内,于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建设情况进行“自主考评”;建设期内第3年6月底前,采取“组织考评”方式对各中心进行中期评估;建设期结束时(1个月内),采取“组织考评”方式对各中心建设期整体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第八条 “自主考评”由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负责,协同单位配合,协同创新中心负责提供考评所需原始资料。

第九条 实施“自主考评”抽验制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每年对部分协同创新中心的“自主考评”进行抽验,建设期内每个协同创新中心至少抽验1次。

第十条 “组织考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组到协同创新中心现场进行。专家组由学术、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考评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专家不参加本单位牵头组建或本人参与的协同创新中心的考评。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由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考评办法

第十二条 绩效考评依据是:经过省认定的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与各牵头高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三条 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在自主考评的基础上,于每年1月底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自评报告》(附件3)、《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附件1)、《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统计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第十四条 自主考评的程序和内容由各协同创新中心参照本办法制订。组织考评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汇报答疑。参评单位向考评组汇报中心运行及管理情况、资源共享和协同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目标完成及综合效益情况等。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疑点问题,由参评单位进行解答。

2、现场核查。考评组实地考察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查阅相关资料。

3、初步反馈。考评组将初步评价意见、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对单位进行反馈,指导单位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考评专家组依据考评指标,通过记名方式对协同创新中心打分。考评成绩达到90分的为“优秀”等次,80分-89分的为“良好”等次,60分-79分的为“一般”等次,达不到60分的为“较差”等次。

第十六条 省抽验的自主考评成绩以15%的权重计入验收考评成绩;中期评估成绩以30%的权重计入验收考评成绩;期末验收成绩以55%的权重计入验收考评成绩。

第十七条 考评专家应严格按照考评工作要求,遵守考评纪律,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考评职责和权利,并对考评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考评结果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组织考评完成后,专家组须形成每个协同创新中心的考评意见,包括总体评价、考评得分、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报告,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馈考评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心的亮点、改进工作的建议、具有推广价值的措施等。

第十九条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总结建设成效及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引导建设单位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增强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二十条 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中期评估和期末验收考评成绩为“优秀”、“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考评成绩为“较差”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考评仍为较差的,取消“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称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计分

高校自评

统一评价

A建设

目标

完成

率及

建设

成效

(40分)

A1科学研究

(14分)

A1.1 科技平台

(3分)

按期完成目标,建设成效显著,层次高;

3



按期完成目标,建设成效明显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建设成效不明显

1

A1.2 工艺产品 标准(2分)

按期完成目标,建设成效显著,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建设成效不明显

1

A1.3 专利(2分)

按期完成目标,专利层次高;

2



按期完成目标,专利层次较高;

1

A1.4 奖励(2分)

按期完成目标,奖励层次高;

2



按期完成目标,奖励层次较高;

1

A1.5论文、专著 (2分)

按期完成目标,论文、专著水平高;

2



按期完成目标,论文、专著水平较高;

1

A1.6 项目(3分)

按期完成目标,项目获资助力度大;

3



按期完成目标,项目获资助力度较大;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项目获资助力度小;

1

A2学科发展

(6分)

A2.1省级重点学科

(2分)

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低;

1

A2.2新兴交叉学科

(2分)

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低;

1

A2.3学位授予点

(2分)

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学科建设层次低;

1

A3队伍建设

(4分)

A3.1团队建设

(2分)

按期完成目标,团队建设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团队建设层次低;

1

A3.2高层次人才 汇聚(2分)

按期完成目标,人才汇聚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人才汇聚层次低;

1

A4人才培养

(6分)

A4.1青年人才培养(2分)

按期完成目标,人才培养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人才培养层次低;

1

A4.2研究生培养

(2分)

按期完成目标,研究生培养质量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研究生培养质量低;

1

A4.3高层次人才 培养(2分)

按期完成目标,人才培养层次高;

2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人才培养层次低;

1

A5国际合作

(5分)


按期完成目标,合作层次高;

5



按期完成目标,合作层次较高;

3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合作层次低;

1

A6社会服务

(5分)


按期完成目标,社会贡献力强;

5



按期完成目标,社会贡献力较强;

3

没能按期完成目标,社会贡献力弱;

1

B创新

协同水平

(10分)

B1科技平台

(3分)

平台合作、协同水平水平高

3



平台合作、协同水平水平较高

2

平台合作、协同水平水平一般

1

B2联合培养人才情况

(4分)

学分互认、导师互聘、学生互带数量大,且质量高

4



学分互认、导师互聘、学生互带数量较大,且质量较高

3

学分互认、导师互聘、学生互带数量较少,且质量不高

2

B3资源共享情况(3分)

实验室电子数据库,实训、实习基地等共享次数多,效果显著

3



实验室,电子数据库,实训、实习基地等共享次数较多,效果明显

2

实验室,电子数据库,实训、实习基地等共享次数少,效果一般

1

C关键科学技术问题(15分)

A:15分;B:12分;C:9分;D:6分



D体制机制改革与创(15分)

A:15分;B:12分;C:9分;D:6分



E保障措施

(5分)

A:5分;B:4分;C:3分;D:2分



F经费收支

(10分)

A:10分;B:8分;C:6分;D:4分



自评资料

填写(5分)

自评准确,材料详实,报送及时 5分



自评比较准确,材料比较详实,报送及时 3分

自评材料不完善或报送不及时1分

自评不符合实际情况 绩效考评指标整体计0分。

总分(分)




填写说明:结合附表2情况填写附表1


附件2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统计表

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签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牵头单位: (盖章)

核心协同单位:

填报时间:

表1- A 建设目标完成率及建设成效


A1 科学研究


A1.1科技平台①


建设成效(自评)

□A(3分) □B(2分) □C(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3分) □B(2分) □C(1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

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②

完成量

完成率③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国家级科技平台数量



省部级科技平台数量



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平台清单


名称

单位

获批时间

负责人
































注:指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其中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包括新增省级以上级别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其中社会科学类协同创新中心,包括新增省级以上人文社科基地等。 

  ②是指中心发展规划制定的该项总目标(下同) 。 ③是指用完成量/建设目标,中期检查的完成率应超过50%。











A1.2 工艺、产品、标准

建设成效(自评)

□A(2分) □B(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2分) □B(1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新工艺数量


新标准数量


新产品数量


工艺、产品、标准清单

名称

单位

获批时间

负责人

































注:④指研发的新生产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行业标准或规范等。

A1.3 专利

建设成效(自评)

□A(2分) □B(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2分) □B(1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授权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数量


专利转让费(万)


工艺、产品、标准清单

名称

单位

获批时间

负责人









































A1.4 奖励

建设成效(自评)

□A(2分) □B(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2分) □B(1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国家级奖励数量


省部级奖励数量


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奖励清单

序号

奖励名称

时间

获奖等级









































A1.5 论文

建设成效(自评)

□A(2分) □B(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2分) □B(1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SCI、EI收录数量


SSCI、CSSCI收录数量


代表性成果

序号

发表时间

成果名称

作者

署名次序









































注: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其它需复印封面及首页。

















A1.6 科研项目

建设成效(自评)

□A(3分) □B(2分) □C (1)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3分) □B(2分) □C (1)


目标数

完成情况

完成率

科研经费(万元)




其中

国家级项目

数量(项)




经费(万元)




省部级项目

数量(项)




经费(万元)




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负责人

起止时间

经费
(万元)




































































A2 学科发展⑥

建设成效(自评)

□A(6分) □B(5分) □C (4分) □D(2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6分) □B(5分) □C (4分) □D(2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其中:

新增省级重点学科数量


新增新兴交叉学科数量


新增学位授予点数量


名称

级别

授予时间

单位

































注:需形成硕士、博士点的招生方向,提供招生简章相关页作为证明。








A3 队伍建设


建设成效(自评)

□A(4分) □B(3分) □C (2分) □D(1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4分) □B(3分) □C (2分) □D(1分)


建设团队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全职固定人员(名)



两院院士(名)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名)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名)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名)



入选省部级以上
人才计划人员(名)




海外专家(名)



兼职与双聘人员(名)



访问与流动人员(名)



A4 人才培养

建设成效(自评)

□A(6分) □B(5分) □C (4分) □D(2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6分) □B(5分) □C (4分) □D(2分)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博士后(名)




博士研究生(名)




硕士研究生(名)




本科生(名)




其他(须注明)




A5 国内外合作

建设成效(自评)

□A(5分) □B(4分) □C (3分) □D(2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5分) □B(4分) □C (3分) □D(2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举办国内学术会议(次)


参加国际学术

会议(人次)


参加国内学术

会议(人次)


与境外科研机构合作研究项目(项)


邀请专家指导

工作(人次)


A 6 社会服务

建设成效(自评)

□A(5分) □B(4分) □C (3分) □D(2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5分) □B(4分) □C (3分) □D(2分)

建设目标名称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承诺书”的第五条分项填写,可加行)

建设目标

完成量

完成率

(完成量/建设目标)

















平均完成率


经济效益(万元)


转化成果清单

序号

成果名称

完成人

完成

时间

已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万元)

预期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万元)


















































































表1-B 创新协同水平成效

建设成效(自评)

□A (10分)□B (8分) □C (6分) □D(4分)

建设成效(专家评价)

□A (10分)□B (8分) □C (6分) □D(4分)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的科技平台清单

名称

级别

完成时间

单位(两个以上)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清单

人才类别

培养数量

培养类型






















两个以上单位资源共享清单(实验室共享,电子数据库共享,实训、实习基地共享等)

名称

数量

单位(两个以上)






























表1-C 关键科学技术或理论的研究进展评价表

序号

关键科学技术或理论问题

(请按照“目标承诺书”中的第六条“拟解决关键技术要点”或“拟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逐条填写)

代表性成果

请填写支撑围绕该项“关键科学技术或理论问题”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认定

意见

1



□A

□B

□C

□D

2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评价要点

1、目前是否有重大原始创新科研成果产生;

2、代表性的基础研究成果是否及时地进行了转化和应用

3围绕该项“关键科学技术或理论问题”是否有高水平学术活动开展;

综上,按照目前的研究进展,预期建设周期末能否能顺利突破、解决“关键科学技术或理论问题”。

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 :□A □B □C □D

注:A:15分; B:12分; C:9分; D 6分

表1-D 体制机制改革改革与创新成效表

一级指标

评价要点

评价

意见

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模式、管理体制建立与运行

•协同创新体各方的责权利清晰,形成了有效的资源整合、成果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

•中心组织管理机构健全、高效,学术机构设置合理

•中心已经实现基本运行,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A

□B

□C

□D

人员聘任、考评、激励以及流动等人事制度改革与实际操作

••中心建立并实施了任务牵引、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人员评聘与激励机制,政策与制度安排合理、操作可行

•中心部分首席科学家和骨干团队聘任到位,人员规模适度,结构合理

•协同创新体内特别是高校间及高校与企业间实现了人员互聘、流动以及考评等新机制

□A

□B

□C

□D

面向重大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与实施

•建立了面向重大科学问题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

•协同创新体内实施了跨单位、跨领域、跨地区的研究生联合招生与培养

•通过设立开放项目或基金等方式,为国内省内优秀的博士后和中青年人才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平台

□A

□B

□C

□D

协同创新任务的组织与开展

•协同创新体各方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

•中心研究方向与平台设置科学、合理

•在研的各类重大科研任务和经费充足

•建立起集成、规范、高效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与机制

□A

□B

□C

□D

平台、基地、成

果、信息等创新

资源的整合与

利用

•实现了协同创新体内基地、平台、装备等资源的充分整合、协同管理和开放共享

•协同创新的成果归属明晰,成果、技术、信息、资料等共享共用机制健全

•中心获取的相关新增资源,能够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资源利用的效率高、效果好

□A

□B

□C

□D

牵头高校、主要

参与单位以及

社会各方实质

性支持的落实

与经费投入使

用状况

•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在中心场地、实验仪器与装备、试验环境等方面的保障条件和支持措施到位

•牵头和主要参与单位对各项改革的支持力度大,措施具体、落实

•行业产业部门、地方政府以及骨干企业等各方积极支持,投入到位,资源汇聚的效果明显

•培育组建阶段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大、到位及时

□A

□B

□C

□D

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 :□A □B □C □D

注:A:15分; B:12分; C:9分; D 6分

表1-E 保障措施实施情况评价表

序号

保障措施

(请按照“目标承诺书”中的第七条“学校保障”逐条填写)

具体举措

(请填写该条“学校保障”的具体举措)

认定意见

1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

□D

4



□A

□B

□C

□D

5



□A

□B

□C

□D

评价要点

1、 是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

2、落实是否到位;

3是否很好地支撑了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 :□A □B □C □D

注:A:5分; B:4分; C:3分; D 2分

表1-F 经费收支 单位:万元

经费收支是否合理(自评) □A(10分) □B(8分) □C (6分) □D(4分)

经费收支是否合理(专家评价) □A(10分) □B(8分) □C (6分) □D(4分)

经费筹措


计划

实际投入

完成率

总 计




省财政专项




牵头高校投入




协同单位投入

合 计




高 校




科研院所




行业企业




地方政府




其他(须注明)




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外经费支出


计划

实际支出

比例

合 计




基本建设




科学研究




仪器设备




团队建设




人才培养




国内外合作交流




日常运行管理




其他(须注明)




省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计划支出

实际支出

比例

合 计




团队建设




人才培养




科研条件改善




国内外合作交流




日常运行管理




⑦“比例”是指实际支出占计划支出的比例。

附件3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中心名称:

中心负责人: (签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牵头单位: (盖章)

核心协同单位:

填报时间:

填 写 说 明

一、本报告为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使用。

二、本报告相关内容(目标、计划等)须按照审核通过的发展规划及责任承诺书填写。统计范围应确属所在协同创新中心,统计数据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三、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请附在报告后一起装订:

1. 中心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相关制度;

2.“科研创新”中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

3.“科研创新”中代表性成果(专著、论文、专利等);

4.“成果转化”中标志性成果、转化成果,已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填写时不得改变本报告格式。纸张限用A4,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再另加封面。

一、建设情况概述

1.协同创新中心机制体制改革情况;

2.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模式;

3.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包括:科研创新、学科发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国内外合作交流、社会服务与贡献、条件保障等)完成情况。

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成效统计表(附件2)

三、自评意见

对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成效统计表》,简述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不超过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