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结项效率,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事务中心发布最新项目结项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请各单位及在研项目主持人认真研读,按照最新要求进行结项材料准备。目前,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结项材料仍实行线下提交和鉴定,完成既定研究任务即可申请结项。
一、结项材料受理时间
根据最新安排,原则上我校每月集中往省里报送一次,因此,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一为当月接收材料截至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最新要求准备好结项材料,按时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公室555室。
二、结项材料清单
(一)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A3打印,中缝装订)(模板详见附件)。
2. 成果简介2份。A3纸打印,并以活页形式夹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间,需有项目负责人签名。
3. 最终成果4套。其中实名成果1套,依次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项目责任单位印在封面上;匿名成果3套,隐去作者的有关信息(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封面上只显示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重大项目须报送最终成果6套,其中实名成果1套,匿名成果5套,成果格式要求与前述一致。
最终成果需胶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
(1)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的,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摘要、正文、阶段性成果复印件(阶段性成果含期刊文章、领导批示、单位采用、报纸等,若阶段性成果中含英文论文,除提供英文原文外,还须提供全文翻译及检索收录证明)。正文为标准四号宋体字。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要将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和封底复印,一起胶装成册。其中,英文文章除提供英文原文外,还需提供全文翻译及检索收录证明,附在英文原文之后。
(3)若成果类别、内容较多,建议在最终成果册中制作目录页。
4. 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省社科工作中心现场审查后退回项目责任单位,我们也将及时退回给各项目负责人),复印件作为附录装订在最终成果后面。其中,匿名成果后面附的阶段性成果,也须隐去作者的有关信息(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5.文本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即对最终成果研究报告或书稿的复制比检测,须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盖章,研究成果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视为合格。),夹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间。
6. 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含管理单位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变更、成员变更、延期申请等),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夹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间。(模板详见附件)
(三)电子材料清单及命名要求
1. 将上述1-5项的纸质材料电子版(其中,1、2、3须为word文档,4、5为word或PDF文档)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2. 如有阶段性成果,还需填写提交“阶段性成果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
3. 发送邮箱地址及命名要求: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河南省哲社科(一般/青年/兴文化工程专项/重大/重点)项目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2156@henu.edu.cn 。
三、达到结项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查看本人的立项通知书,对照立项通知书上的结项条件查看是否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若需变更,请至少提前2个月提交变更申请。
原则上满足以下一条即符合结项的基本条件(一般为清理期的项目):
1. 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
2. 论文集: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5篇(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有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 专著:15万字以上(要求先鉴定再出版)。
四、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省里的最新要求,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结项材料需着重审核以下方面:
1. 各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是否完整、准确,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2. 阶段性成果是否与该项目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与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3. 阶段性成果是否为项目在研期间发表,项目立项之前发表的成果不得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4. 涉密项目及涉密材料提交要求。涉密项目结项材料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通过安全方式提交。严禁使用非密载体传输、打印涉密材料、内部资料、涉密证明等。
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或要求,本部门将及时更新并通知各单位。
社科院项目办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电话:22666159
邮箱:2156@henu.edu.cn
线下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室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