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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一般和青年)鉴定结项手续指引 (2025年12月更新)
2025年12月03日 17:04    
汇报人:

一、鉴定结项说明

  • 计划出版的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再出版,个别成果(如丛书)确需先出版的,须报全国社科办审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 最终成果原则上应为中文,如确需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应先向全国社科办成果处提出申请,待批复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 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申请结项时须附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

  • 成果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

(一)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于《申请书》中填写的“计划完成时间”之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未能按期结项的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在研项目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期,截止日期为当年91日(例:2020年立项的年度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202591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截止日期以批复的日期为准。

未能按期结项的重大项目、专项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应及时关注全国社科工作办及学校社科院通知,在相应清理期内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注:由于鉴定结项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耗时较长,建议尽可能提早准备结项材料,以保证成果质量并按时结项。

(二)结项受理时间

尚未进入清理期的项目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鉴定结项材料。进入清理期的项目需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三)项目结项条件

按计划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及约定的阶段性成果即可申请结项。项目最终成果应与《申请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形式保持一致,阶段性成果应与《申请书》论证部分的研究任务保持一致。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个别成果如确需提前出版的须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如果需要变更最终成果形式,请提前在系统中申请,并写清楚变更原因,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通过后才算变更通过。

二、结项鉴定方式

鉴定结项方式分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及免于鉴定结项。通讯鉴定及会议鉴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成果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资助经费低于50万元的项目,如有1项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由全国社科工作办予以审批:

1.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2.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

4.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内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应当标注密级),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

注:满足“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条件的,申请免于鉴定时除批示证明外,还须提供成果采纳证明。

三、暂缓结项

暂缓结项包括 “修改复审”和“修改后重新鉴定”两类情况,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项制度非常严格,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及时关注平台上的反馈信息。同时要加快修改进度,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

四、线上办理流程及清单成果涉密或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仍需线下办理,详见第五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先详细了解结项所需材料。具体操作指南请参见:《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附件1)

1.个人用户注册(已注册过的老师可忽略此步):

登录系统网站 点击黄色个人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 提交审核 社科审核通过  完成注册

2.项目结项

登录系统后,在立项项目列表中找到需要结项的项目,点击申请结项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结项信息,点击保存 在左侧结项项目列表中找到该结项申请,点击提交

在线办理结项过程中需上传或填写以下10类电子材料,其中,经费明细表、决算表等经费决算手续以及最终成果查重报告等,需事先线下办理审核,具体操作见下表7、8的备注:


序号

材料名

获取途径

备注

1

鉴定结项成果

(PDF或图片格式)

管理平台下载

1)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以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的成果,还应当附汉字版成果摘要。

2)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请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3)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50个附件。

4)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且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

2

总结报告

Word格式)

管理平台下载

在管理系统结项板块下载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要有本人的电子签名。内容包括:

1)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

2)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

3)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情况;

4)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5)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3000字左右。

3

最终成果简介

Word格式)

管理平台下载

在管理系统结项板块下载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主要内容提示:

1)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主要价值和影响(略写)。

2)成果简介标题可自拟,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字数在4000字左右。

3)简介开头格式为:XXX(责任单位)XXX(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XXX”(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为:XXX),最终成果为(成果形式):XXX(成果名称)。项目参与者有:XXX。具体格式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成果集萃”。

4

免于鉴定证明材料

——

非必须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提供;

PDF格式,如果证明材料是领导批示则等同于成果涉密,则该项目不在平台上申请结项,按照第五点上报纸质结项审批书送审。

5

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原文及说明材料

——

非必须,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 ,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6

课题设计论证


1)以线下方式申请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项时需上传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

2)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

3)线上方式申请即申报时的活页。PDF格式,不超过50M)

7

最终成果查重报告

金明校区图书馆

302室

1)一般要求除去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低于20%,要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盖章(具体可咨询我校图书馆,咨询电话:0371-22198899转611或0371-23881980转611),请课题组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引文进行标注。

2)请在查重时在作者栏填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名字之间用分号隔开),并提交完整版查重报告。

3)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

河南大学图书馆论文查重服务(点击查看详细地址和查重流程等)

8

支出明细账

财务处

审计处

1)个人财务系统里(操作流程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ZkbBNFHv56qW1ZG-KBgdXA)或到财务处计划科(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318室)导出经费支出明细根据支出明细如实在系统里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栏目中的“直接费用开支情况”和“间接费用开支情况”,其中,“间接费用总额”为已开支的间接费用,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已拨剩余经费”应与经费明细表的余额一致。填写完成后,选择打印决算表。

2)携带纸质版的《项目资金决算表》经费支出明细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完成后将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支出明细账”栏目。

特别注意经费支出禁止开支论文版面费,采购办公电脑不能超过1台且单价不得超过1万元。

9

课题组的

主要阶段性成果

管理平台上传

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1阶段性成果是论文(集)形式并且已正式发表的,必须上传成果全文附件(限PDF文件)论文包含所有列入阶段性成果目录的,不管是否标注资助信息。

2阶段性成果(含代表性阶段成果)只需在阶段性成果处上传,鉴定材料处只需上传最终成果。

3标记为代表性成果的阶段性成果须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

4标记为代表性成果的阶段性成果须上传2个版本:①原件版;②匿名处理版,文件名称也需匿名。(代表性阶段成果系统限制最多只能填3项)

5论文形式的阶段性成果,只限正式发表(或收到用稿通知)并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论文。

10

课题组主要成员

管理平台填写

课题组主要成员按成果(计划)出版或发表时的实际署名顺序填写(不填写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五、线下办理

成果涉密(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等同于涉密)项目,请联系社科院项目管理人员后,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社科院项目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555室)

材料名

份数

注意事项

电子版

要求

涉密

项目

免于

鉴定

鉴定结项审批书

3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1年以前立项项目)线下结项使用(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1年及以后立项项目)线下结项使用(附件3)

1)A4 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项目负责人须在“声明”、“总结报告”处签字;

3)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签字;(经费开支明细不可出现"版面费",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5000 元,办公用品费不得超过2万元);

4)“数据表”中预期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字数、结项种类等条目要认真核对原始数据,确保信息真实。

Word版

最终成果简介

3

3

1)单独打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简介开头处要加上项目名称;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Word版

盖章版的最终成果

查重报告首页

3

3

对未发表成果进行查重,已发表的成果无需查重

Word版

最终成果打印稿

(需匿名)

7

1

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项目号等其他相关信息。若以论文集结项,对其中已经发表的论文也要先做匿名处理,复印后再提交,不要在所提交的纸版成果上涂改。修改后重新鉴定的还需提交7份修改说明。

Word版

免于鉴定证明材料

/

3

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

Word或PDF版

经费使用明细表

2

2

项目负责人从个人财务系统中导出,需财务处加盖公章

阶段性成果

2

1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相关成果;如无可不提供

U盘

2

2

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电子版

材料审验单

1

1

材料审验单(附件4)

项目主持人填写并签字。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后填写打勾,把该表附在项目结项材料内。

其它注意事项

1. 经全国社科工作办验收通过、允许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出版的最终成果,出版时应标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出版3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在管理平台登记出版信息,并提供3套样书给社科院项目办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定期将出版物寄送至中国国家版本馆典藏。

2. 成果结项鉴定工作从学校审核通过提交上级部门到结项结果公布一般需3-6个月,计划申请下一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把控好当年结项提交时间。


社科院项目办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电话:22666159

邮箱:2156@henu.edu.cn

线下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555